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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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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想和你说一说呢,很久以前就想这么做了。不过,那个时候我还太小,太嫩,我在林新的心里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宠物。但现在不一样了,我可以帮他做事了,我终于有能力可以站在他身边了。”

“杀人也是帮他做的事情之一吗?”

汪楚楚却并不接这个话,自顾自地继续说:“说起来我们俩还挺像的,都有一个不幸的童年,我们又都遇到了林新。他真的很好,很温柔,他从不嫌弃我笨,嫌弃我什么都不懂,他教会了我很多事,又出钱让我去留学。”

林新果然是很喜欢这种养成系的游戏啊,不管是李欣颖,还是汪楚楚,还是以前那些来来去去的小情人们,曾经都是如同白纸一张,任他在上面描绘。大概,他享受的就是这种被人需要,被人依赖,被人崇拜的感觉吧。一如曾经的我,不也是任他揉捏,从没有过太多的心思吗?

“你知道林新其实很喜欢吃辣吗,他喜欢吃辣,也很能吃辣。可是因为你,他只能假装自己喜欢吃清淡的食物。他跟我说,他一点都不爱吃你做的菜,没有滋味,就如同你这个人一样。我是四川人,我能做很多很多他爱吃的,重口味的食物。我也能满足他的任何要求,他很信任我,他说过,除了我没有人可以让他放心交付。所以,你现在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,你知道吗?”

她所谓的放心交付,想必就是转移资产那件事吧。她以为林新用他的名义在国外购置资产,是信任她,是把她当作生命中最重要的人。真的是可笑又可悲。

“你想杀的人其实是我吧?你很着急的想要替代我吗?”

“说话不要这么吓人嘛,杀人可是犯法的,我怎么会做犯法的事呢。”

“其实你有没有想过,林新如果真的那么在乎你,那么需要你,为什么不和我离婚呢?你想替代我,不过是他一句话的事,只要他说和我离婚,我保证马上签字离开他。你觉得他会吗?别说他不会跟我离婚,但凡我在他面前透露出一点点我知道你的存在这件事,他保证头也不回的就把你给甩了,你信不信?他或许并不爱我,但他绝对绝对离不开我,他比谁都害怕你们这些人的存在被我发现。”

“你不用得意,很快他就会不需要你了。只要我够强大,我够厉害,他一定会放弃你的。”

我笑了笑,不再继续这个话题,而是将新买的鞋子拿出来摆在她面前,“我知道有些人就是喜欢觊觎别人的东西,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,只要是别人的她就想要。这双鞋子是不是很美?送给你了,新的,没有砸过人的脑袋哦。”

在小区门口,一辆黑色的车停在我面前,沈瑜的父亲摇下车窗对我打招呼,“筝筝,有空聊几句吗?”

我坐上了车,他让司机一直往前开,一边开一边说:“你还记得这里以前是什么样的吗?这一片以前都是小吃店,小卖部,你和沈瑜放了学就喜欢晃到这边来买零食吃。”

“当然记得,那个时候我们就住在那边,是一幢五层楼的小区,一层楼有七八户人家。房子的隔音效果很差,一到傍晚,放学的放学,下班的下班,整幢楼热闹的很。夫妻吵架的,大人骂小孩的,还有小孩子在楼道里打闹的……你们的杂货铺就开在楼下,我和沈瑜坐着纸板箱趴在小板凳上做作业。不管过去多久,不管这里怎么变化,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它最初的样子。因为那里有我和沈瑜共同的最宝贵的记忆。”

沈叔叔摘下眼镜擦了擦眼角,“那个时候你们都还那么小,一转眼都长大了,成家了,我的沈瑜再也……回不来了。”

他哽咽着,继续说:“筝筝啊,我老了,我再也承受不起任何意外了。我现在没有别的愿望,只希望我这一生的奋斗后继有人,然后我和你干妈好好的走完剩下的日子。”

眼前的老人早已没了往日的意气风发,可我却一点也同情不起来,男人在任何时候都会将自己的事业放在第一位,哪怕伤了与妻子之间几十年的情分。或许他此刻还在心里怨怼,为何自己的妻子不理解,为何要与自己作对。

他们已经习惯了另一半无条件的支持自己,附和自己,而并不会去考虑对方的感受与感情。

“您知道吗,我小时候真的很羡慕沈瑜。不管您在外面发生了什么,只要回到家,您对沈瑜永远是那么的温柔。不只是对她,对我,您也一直都很关心很照顾。有一年大冬天,我生病高热不退,我母亲在外面工作没有回来,是您和干妈照顾着我。我嚷嚷着要吃西瓜,那个时候可不像现在,反季的水果遍地都是。我听我母亲说,您骑自行车找了大半个杭城,才花了很多钱买到一个西瓜。我父亲很早就离开了我们,我对他几乎已经没了任何印象。小时候,老师让我们写作文,写我的父亲,我笔下的父亲形象就是你。”

沈叔叔转过头不再看我,而是看着窗外说道:“我对不起沈瑜,也对不起你干妈。可是我不甘心啊,我一生的基业就这样拱手让人吗?衡光是很不错,可他只是我堂哥的儿子,我让他进公司,给他高管之位,也是看重他的能力。可他趁着沈瑜去世那段时间,我分身乏术,居然想夺权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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